由于本文比较长,我想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本文[de]写作背景,以便有心[de]读者更全面地了解笔者[de]想法。对中国[de]转型前景,笔者一直都是悲观[de],也就是说,笔者倾向于认为中国[de]转型将是危机诱发性[de],而且这种危机很可能是来自外部[de]。虽然最近国内关于改革[de]争论热闹非凡,但笔者认为这只能说明国内日益严重[de]经济和社会问题已经引起民众和知识界[de]广泛注意,但转型[de]动力依然阙如。不过,外部环境[de]变化却使笔者注意到,也许中国真[de]已经到了一个需要政治决断[de]时刻。首先,台湾问题正日渐恶化,在台湾当局执意推动台独建国[de]刺激下,中国所面临[de]第一个外部危机似乎正在孕育过程之中。其次,伊朗核问题也面临最终需要武力解决[de]前景。由于波斯湾在石油地缘政治中[de]独特地位,因伊朗与美国发生武装冲突而导致石油危机[de]可能性也真实地存在着,而石油危机又将给予世界以及中国[de]经济以沉重[de]打击。无论上述哪一种潜在[de]外部危机转化为现实[de]挑战,中国都将再一次面对重大[de]考验,并重新做出重大[de]抉择。鉴于此,笔者在此处提出[de]转型方案就不像看起来那么单纯或幼稚了。当然,笔者也希望能借此抛砖引玉,以期同人们能就中国[de]转型问题提出自己[de]见解。
-补记于2006年3月8日
摘 要
本文以古老中国[de]现代化转型为历史背景,在从理论和经验两个层面总结中国改革范式得失[de]基础上,试图追寻和探讨中国改革模式危机[de]深层原因,并进而提出转换中国未来发展范式[de]命题。相应地,在作者所设想[de]中国未来[de]新发展范式中,执政党与中国民众[de]作用和地位会与现在[de]改革范式有非常大[de]不同,这在客观上要求执政党进行“第三次创业”,同时公众也将得以在建设公民社会[de]过程中发挥巨大[de]主动性。
首先,作者从国家发展战略理论[de]角度考察了中国改革范式[de]历史合理性及其内在[de]张力和冲突。接着,本文在第二部分分别以邓小平先生[de]第三次复出、南巡以及去世为经,以中国改革范式[de]美好时光、裂解时期和破产时期为纬,从经验[de]层面分析和解剖中国改革范式内在冲突发展和全面激化[de]历史过程。在改革范式既失去其意识形态上[de]说服力和凝聚力,也无法再推进中国发展[de]时代背景下,本文在第三部分提出了一种新[de]发展范式,以图再次将全民[de]关注点凝聚在以均富和民主为主轴[de]现代化事业中。在第三部分中,除了一般[de]规范性论述之外,作者也着重提出了新[de]发展范式所要求采取[de]一些具体措施和政策。鉴于这种新[de]发展范式是基于新[de]历史条件和背景提出[de],作者在第四部分指出它对执政党和一般民众提出[de]新[de]挑战,并解释了他们各自角色[de]相应变化。最后,作者在结论部分对其在本文中提出[de]观点进行了全面[de]综合,并强调指出应该以中国历史[de]现代转型为参照系来思考中国未来[de]发展范式。
一、改革作为一种国家发展范式[de]历史合理性及其内在[de]紧张
1、 对改革范式[de]简要说明
最近,很多中国问题观察家以及学者都在对改革这一曾经引领中国取得长足进步[de]国家发展范式进行反思,很多媒体还为此刊登了很多专论乃至系列专题。在众说纷纭之际,为避免无谓[de]争辩,我在这里首先对我所理解[de]改革范式做一个清楚[de]界定。之所以说改革是一种发展范式,是因为它有一整套关于国家未来发展[de]目标以及相应[de]政治方略和推进机制。具体而言就是,改革范式[de]原初构想者和实施者将以均富和民主为核心内容[de]现代化作为国家发展[de]目标,实现这一目标[de]政治方略是执政党以其强大[de]执政能力全面引领和指导改革事业,而具体[de]推进方略则是执政党通过其所控制[de]官僚体系进行自上而下[de]努力。要言之,它是国家主导型[de]改革模式。可以说,正是这一改革范式推动了中国过去二十多年[de]发展历程。
2、 改革范式[de]历史合理性:道义上[de]正当性和政治上[de]正确性
笔者认为,无论是从中国改革发轫时期[de]历史条件来看,还是从改革为推动中国全面发展所做出[de]巨大[de]历史性贡献来看,改革作为一种国家发展范式有着不容置疑[de]历史合理性和正当性。
在经过执政党最初[de]二十多年[de]统治之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下半期[de]中国可以说是人心思治。一方面,严重缺乏人身和政治权利并且穷困不堪[de]民众希望能实现执政党最初许诺给民众[de]民主和均富之治,另一方面,原有[de]执政集团希望在保持其执政地位[de]前提下实现与民更始。正是在这样[de]形势下,最高执政者提出[de]上述改革范式对朝野都有普遍[de]感召力和凝聚力。
对一般民众来说,由于执政集团再次提出了能使其享有人身和政治权利并能不断改善物质生活[de]现代化目标,他们中[de]大多数人对改革事业有着高度[de]认可,并由此增强了对民族和国家未来[de]信心。同时,由于民众普遍感到执政集团正在改弦更张,为民谋利,使他们摆脱旧极权体制[de]束缚并有机会追求幸福生活,而且他们对执政集团中[de]官僚体系在改革时期[de]恶劣影响还没有切身[de]体会,他们因而对执政党所坚持[de]政治方略和具体[de]改革路径基本上采取了一种默认[de]态度。就此而言,虽然那个年代[de]中国并没有制度化[de]政治条件让民众对这一改革范式做出认可或拒绝[de]选择,我们仍可以说它在当时具有普遍[de]道义上[de]正当性。
而对整个执政集团来说,改革除了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之外,也是保障执政党执政地位[de]现实要求。经过多年[de]政治动荡和整肃以及经济萧条和停滞,执政党也急于通过展现其治理绩效来强化其执政[de]合法性。同时,由于改革范式需要依托于现有[de]官僚体系,这对一个多少还保留着革命理想主义精神[de]执政集团是有着很强[de]诱惑力[de],因为这毕竟为他们提供了证明自身价值乃至实现个人理想[de]机会。所以,我们也可以认为,改革在执政集团内部具有政治上[de]正确性。
由于改革范式对民间和官方[de]双重吸引力,改革本身也随之成为新[de]历史时期[de]一种具有无可置辩[de]道义和政治价值[de]意识形态。尽管一直都遭到某些旧势力[de]质疑和阻挠,这一范式还是得到绝大多数国民[de]认可和接受。只要我们稍稍回顾一下改革在当时所起到[de]振奋精神和凝聚人心[de]作用,并思考一下它在增加国民财富和拓展个人和公民社会空间中所起到[de]实际效用,就不难理解它所具有[de]历史合理性。
3、 改革范式[de]内在缺陷:宪政意义上[de]法治性[de]缺失使其遭遇道义和政治危机
然而,正如近期有关改革[de]争论所昭示[de]那样,纵然有上述历史合理性并发生过巨大[de]历史作用,改革范式也因其所造成[de]各种问题而引起广泛[de]非议。有人惊呼改革共识已经破裂,有人甚至宣称改革已经死了。当然,也有人继续为改革范式辩护,提出改革动摇不得[de]口号。不过,有一点是相同[de],即几乎参与争论[de]所有人都认为现有[de]改革模式弊端重重。笔者认为,要想对改革这一曾经[de]时代主题做出盖棺定论式[de]评价,我们必须深入分析改革范式本身所具有[de]内在冲突和矛盾,并借此揭示这种范式之所以会发生种种问题[de]深层根源。
笔者在上面提到改革范式具有道义上[de]正当性和政治上[de]正确性,但这并不等于它本身是合法[de]。实际上,中国[de]改革很长时间以来都是以违宪和违法[de]方式来推进[de]。这种不断违法[de]奇怪做法是由中国转型[de]初始条件和过程特点决定[de]。首先,在改革初期,中国从极权体制遗存下来[de]法律体系基本上是反改革[de],因此为了改革就必须违法和违宪。其次,中国渐进式转型模式带有邓小平先生浓重[de]实用主义特色,用邓先生[de]话说就是: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这里面[de]“试”和“闯”就包含了试着闯过宪法和法律限制[de]意思。(就此而言,作为二十世纪晚期中国独裁者[de]邓小平先生远逊于作为十九世纪初期法国和欧陆独裁者[de]拿破仑先生,看来邓先生去法国“留学”确实没学到人家[de]精髓,一叹!)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笔者认为,正是改革范式[de]这种不具有宪政意义上[de]合法性[de]习惯做法使该范式无法解决其自身[de]内在矛盾。
从最根本[de]意义上来讲,曾经在民间和官方形成广泛共识[de]改革范式内部一直存在着明显[de]张力,也即民众[de]现代化诉求与执政集团在政治方略和推进策略上[de]机会性目标之间存在着巨大[de]落差。进一步讲,随着改革[de]深入和持续推进,改革范式最初所具有[de]民间道义性支持和官僚体系[de]政治性支持并不是完全同调[de]。应该说,这种张力在转型国家是普遍存在[de],只要有这样[de]模式,就会产生这种紧张关系。原因就在于,作为这一范式目标[de]假想中[de]受益者——广大民众和这一范式[de]实际推行者——官僚集团,他们各有自己[de]利益诉求,而且他们[de]利益诉求往往并不一致。
如果这一张力能在宪政机制下获得制度化[de]解决,进而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关系,那么,这种范式将不会因为这种张力[de]存在而过度偏离其原初[de]目标。但遗憾[de]是,由于中国特殊[de]政治环境和宪法体制,现实存在于中国[de]不同力量和集团间无法形成一种双赢[de]制度安排。
首先,就总[de]国家发展目标而言,由于民众与执政者之间没有实质性(不仅是形式上)[de]宪法性契约安排,民众在认可执政者执政合法性[de]同时,却没有相应[de]宪法性安排以保证执政者会履行其在改革范式下[de]义务,也即实现以均富和民主为核心内容[de]国家现代化目标。因此,执政者与民众最初在改革范式中所达成[de]权利和义务关系缺乏国家层面[de]法治性保障,也因而是脆弱[de]。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缺乏宪法性保障[de]权利和义务关系往往就会演变成赤裸裸[de]压迫性关系。在这样[de]情况下,民众对这种关系[de]合理性就会提出质疑,从而影响到他们对执政集团执政合法性[de]认同。
其次,由于改革范式[de]推行凭借[de]是自上而下[de]官僚体系,在缺乏法治[de]时代条件下,官僚体系在改革事业中[de]权力便不会受到限制,民众[de]权利和自由也相应地就没有保障。当他们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这样[de]权力格局往往只会牺牲一般民众[de]利益,而保护执政集团[de]利益。邓小平先生“试”和“闯”[de]哲学就变成了大大小小官僚们“偷”和“抢”[de]实际行动。随着时间[de]累积,这种一面倒式[de]利益分配关系就会彻底瓦解民众对改革[de]道义性支持。不过,最高执政者(也就是改革范式最初[de]创意者和实施者)当初所设想[de]机会性目标就会落空,因为这种严重失衡[de]利益分配关系无法使整个执政集团获得治理绩效上[de]合法性。
综而言之,由于缺少了宪政意义上[de]法治安排,改革范式在两个方面都走入死胡同:在总[de]国家发展目标方面,全民大目标(以均富和民主为核心[de]现代化)和官方小目标(继续执政)之间[de]矛盾逐渐激化;这种矛盾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民众和官僚集团在利益、权利和权力分配上[de]严重不对称状态。而这种矛盾发展[de]最终结果必然是使双方陷入一种“双输”[de]格局。这样,作为国家发展战略[de]改革范式自然而然就会遭遇道义和政治上[de]双重危机。
二、改革范式内在冲突[de]发展及其最后[de]破产——一种经验性[de]考察
上一节主要是从国家发展战略理论[de]角度对中国改革范式做了一些总体评价,本节将继续延用上文中[de]理论分析架构,着重从历史经验[de]维度考察改革范式内在冲突[de]演变历程,并说明为何这一模式现在已经彻底[de]不合时宜。
根据上面[de]分析,笔者认为,从1970年代末期到目前为止[de]二十多年[de]所谓中国改革时期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改革范式[de]美好时光;(2)从1990年代初到1990年代末:改革范式[de]裂解时期;以及(3)从1990年代末至今:改革范式走向破产[de]时期。
1、 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改革范式[de]美好时光
之所以称这一时期为改革范式[de]美好时光,是因为在这一阶段,就改革范式本身来说,其道义正当性和政治正确性基本上是合拍[de]。众所周知[de]是,中国改革运动最初[de]催生因素来自于民间。1976年[de]45运动显示人民已经厌倦了政治上受压迫和经济上受管制[de]生存状态,该次运动中发出[de]变革呼吁可以被看作是中国二十世纪下半期改革运动[de]先声。随后,在经济生活领域,安徽小岗村[de]农民主动大胆地推行起“大包干”改革,而在政治生活领域,以北京为代表[de]大城市展开了轰轰烈烈[de]“民主墙”运动。可以说,“大包干”运动和“民主墙”运动都是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de]事件。因为它们代表着中国民众想要实现以共同富裕(也即均富)和民主为核心内容[de]现代化[de]自发要求和冲动,它们也就为中国改革范式[de]适时出现奠定下坚实[de]民意和道义基础。
恰在此时,以邓小平先生为代表[de]改革派执政精英在经历了文革[de]波折后逐渐开始“咸鱼翻身”。此时[de]他们一方面急于通过采取让“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共同富裕”[de]措施来巩固他们自身[de]政治地位以及执政党整体[de]统治地位,另一方面也真心希望中国能最终实现他们最初所献身[de]理想。民众对此也有相对大[de]认可度。于是,以邓小平先生为代表[de]改革派执政精英受到民众[de]广泛拥护和支持,常言道:水涨船高。在经历了文革后[de]统治危机之后,执政党统治地位[de]合法性也借此再次获得民众[de]普遍默认,这反过来使改革成为执政党内部具有政治正确性[de]主张。
这样,我们可以认为,执政[de]改革派精英与民众之间暂时性地形成一种良性[de]互动。但是,这种互动是非常不稳定[de]。可以说,民主墙运动[de]被镇压就已经初步显示出这种改革范式本身潜在[de]危机因子。这其中[de]深刻原因就在于,一般民众(包括知识分子)和改革派执政者未能在改革范式既具有完整[de]道义正当性又拥有政治正确性[de]关键时刻将其法治化为一种宪法性安排。这样就带来了两种严重[de]后果,首先,在改革范式[de]支持者之间很可能就会因为各自对目标以及自身权力/权利边界理解上[de]偏差而出现深刻[de]分歧,其次,由于缺乏国家根本大法[de]凭藉,反改革集团很容易就能通过一般[de]政治性操作否决具体[de]改革措施乃至改革目标。民主墙运动[de]危机可以说就是上述第一种后果[de]具体呈现。
由于执政[de]改革派精英在政治上[de]绝对优势,以及改革很快显示出[de]改善物质生活和扩张个人自由方面[de]积极效用,民主墙危机并没有造成广泛[de]政治和社会危机。但是,当政者在这次危机之后并没有意识到改革范式本身所潜在[de]危机因子,当然也就没有及时采取法治化办法以预防和化解下一次[de]危机。结果,改革范式实施过程中出现[de]一些问题(如“官倒”、“脑体倒挂”以及通货膨胀)使得上述两种后果严重恶化起来:一方面,作为改革范式拥护者[de]普通民众没有从改革事业[de]成功中平等地获得收益,而作为改革范式支持者[de]部分官僚集团开始利用其不受法律约束[de]权力谋求个人利益,这种新[de]发展恶化了改革范式[de]道义支持基础,形成了改革集团内部[de]张力,同时这种张力却没法依靠宪政制度在体制内部化解;另一方面,改革中[de]种种问题为反改革集团提供了攻击改革范式[de]种种借口,他们得以在没有宪法依据[de]非常规政治活动中实施翻云覆雨[de]手段。这两种后果在1989年[de]全面[de]政治和社会危机中得到最集中和最戏剧化[de]反映,民主和法治当然也就没有成为解决当时危机[de]原则(最能说明问题[de]是,当时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紧急会议都开不成)。相应地,1989年[de]危机也表明,在没有宪政意义上[de]法治化制度安排[de]条件下,国家主导下[de]改革范式终归是难以持续[de],它[de]美好时光已经结束了。
2 1990年代初到1990年代末-改革范式[de]裂解时期
中国改革事业在经历了1980年代[de]狂飙突进岁月以后,因1989年[de]危机而陷入低潮期或者说是倒退期。在改革范式气息奄奄之际,作为执政党改革事业指标性人物[de]邓小平先生出于其对个人历史地位、执政党执政地位以及民众一般福利[de]考虑,于1992年初毅然以南巡[de]方式再次为改革范式注入活力。
当然,改革在二次出发时具有了完全不同于上述第一阶段[de]特点。首先,改革范式[de]明确目标已经缩小为实现“均富”——共同富裕[de]理想,而舍弃了以前[de]政治现代化内容。从1989年后广东等省[de]实际情况看,改革范式至少符合民众追求富裕[de]目标,所以笔者认为,不管邓先生当时[de]动机如何,那时[de]民众中还残存着对改革(哪怕是不完整[de]改革)[de]期盼。当然,很多人也认为,邓先生[de]改革将不可避免地会使中国面临政治现代化[de]问题,正所谓殊途同归。基于上述[de]分析,笔者认为,尽管发生了1989年[de]惨剧,改革范式在民众中依然有其残存[de]道义感召力。其次,改革范式[de]国家主导型特征以及相应[de]执政党[de]政治方略进一步强化。就前一点来说,它主要表现在民间对改革事业[de]推动已经完全降低到次要[de]地位,改革[de]启动和实施需要完全凭借象邓小平这样[de]政治强人以及广东等省[de]具有实用主义倾向[de]官员们,民众基本上成了改革[de]被动接受者。就后一点来说,执政党这时开始强调“稳定压倒一切”,改革范式[de]启动就是要在政治与社会危机和国际封锁[de]局势下重新强化执政党[de]绩效合法性,因此它也再次成为执政党内部[de]具有政治正确性[de]选择。
第三,也是最重要[de],由于有了以前[de]经验,执政党对其执政地位更为敏感。对绩效合法性[de]强调成为执政党[de]“硬道理”。至少对以邓为代表[de]官方改革集团来说,改革范式所具有[de]绩效合法性目标实际上已经压倒了民众[de]即使是有限[de]现代化目标。值得强调指出[de]是,邓小平先生所提出[de]“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de]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de]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de]生活水平)完全没有任何宪法上[de]根据,而它却成了整个国家评判公共事务[de]标准。于是,“闯”和“试”——并且是勇敢地——成为行动[de]号令,所有一切[de]法律和法规,所有[de]公民权利和国家义务都成了这种标准[de]附庸——如果不是它要铲除[de]对象[de]话。邓小平先生在这里再次显示出他作为二十世纪后期中国独裁者[de]巨大局限。常言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邓先生这种极端实用主义[de]政治方略所产生[de]直接后果是,作为他推动改革依靠力量[de]官僚集团变成了一个巨大[de]不讲是非只讲结果[de]统治机器。
客观地说,这种“唯生产力论”确实也焕发出中国社会潜藏着[de]巨大活力。我们知道,在1990年代中期前后,中国出现了一股强大[de]全民(包括军队)经商浪潮。由于关涉到各级官员[de]仕途升迁,中国各级政府发展经济[de]积极性也空前高涨,各地[de]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在没有法治基础[de]实利主义[de]驱动下,民间和官方共同演绎了一段中国经济增长[de]奇迹。执政党[de]政治合法性似乎再度受到民众[de]默认,从而使其成功地渡过1989年后[de]危机时期。
但是,这种表面上[de]和谐却掩盖不了改革范式裂解[de]趋势。首先,新[de]改革范式在理论层面上已经是破裂[de]了。如前所述,它本身已经不在试图解决中国政治现代化[de]问题,而是企图使民众成为一种追求简单物质刺激[de]“经济动物”。无论是作为具体[de]民族国家[de]发展战略,还是作为一种能够鼓舞人心和士气[de]意识形态来说,它缺乏一种富有长久生命力[de]“软力量”,因此它一定是残缺不全[de]、急功近利[de]和外强中干[de]。其次,在1989年[de]政治和社会危机之后,中国[de]社会实际上是处于分裂状态[de],由于二次改革没有提出要解决很多人关心[de]政治现代化问题,它也就不可能凝聚所有人[de]健康力量,特别是怀抱政治现代化理想[de]知识分子群体。
第三,也许是更为重要[de]是,改革范式在取得经济成就[de]同时,也使中国社会进一步分化。作为改革事业依托者[de]官僚阶层和准官僚阶层(指在各种国有企业以及如学校、军队和事业单位这样[de]机构工作[de]人员),以及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联系[de]商人团体开始成为分利集团。在缺乏法治[de]条件下,他们[de]权力和关系不可避免地成为牟利[de]工具。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开始成为普遍现象,有人开始凭借或依托政治权力而获得巨额财富。而农民收入[de]增长处于停滞状态,城市开始出现大量[de]下岗工人。这使得该时期[de]贫富差距开始显著拉大,二次改革发动时[de]有限目标——共同富裕也自然就处于岌岌可危[de]状态之中。
总之,改革范式在第二次被启动时已经是残缺不全[de]了,由于执政党继续强化了其执政方略并完全开始依靠官僚体系在推进改革,它[de]局限性依然没有得到制度性[de]解决。实践证明,二次改革所具有[de]道义正当性和政治正确性之间[de]脆弱平衡并没有能够持续下去,这导致[de]直接后果是改革范式在道义上和政治上[de]没落。
3 1990年代末至今-改革范式[de]破产时期
如上所述,改革范式在第二阶段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执政党非但没有采取有力[de]措施扭转改革范式裂解[de]过程,反而因为国内和国际局势[de]变化而使其进一步偏离了其原初[de]理想化目标,而彻底沦落为执政党获取政绩合法性[de]工具。这样,改革范式已经被完全异化,其破产[de]命运也就变得不可避免了。
笔者认为,1997年发生[de]两件看似不相关联[de]事件多多少少可以被看作是改革范式完全异化[de]开始。首先,作为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强人[de]邓小平先生[de]去世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de]。这要从两个方面去理解。第一,毫无疑问,无论邓小平先生有什么样[de]缺点,对于一位历经腥风血雨[de]革命者来说,道德理想主义应该已经凝化为其思想[de]本色。(笔者倾向于相信,邓先生[de]自我期许——“我是中国人民[de]儿子”——应该是发自内心[de],但是至于他是不是中国人民[de]“好儿子”,这倒要留给以后[de]历史学家来评判)。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在关涉到民族国家[de]发展战略[de]问题上,邓先生[de]身上有着革命者特有[de]“豪气”,他也是凭着这股豪气领导和推动了中国[de]改革事业。随着他[de]肉身[de]灰飞烟灭,他[de]这种理想主义豪气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就开始消退了。第二,邓小平先生是中国人民共和国[de]创业者和奠基者之一,他本身具有巨大[de]政治声望、资源和势力,所以他在推进改革范式时有着别人难以企及[de]“底气”。反之,在后强人政治时代,缺乏了这种“豪气”和“底气”[de]执政精英一方面既要降低乃至彻底消解改革范式[de]理想化目标,另一方面还希望凭借改革达到强化其执政绩效合法性[de]实用主义目的。
接着, 1997年滥觞于泰国[de]亚洲金融危机以及东南亚国家随之出现[de]政局动荡(尤其是印度尼西亚[de]政权更迭)使新一代[de]执政精英感受到巨大[de]压力。对于他们来说,体现在GDP增长速度上[de]执政绩效成为关系他们政治生命[de]空前重要[de]指标。形格势禁如斯,执政精英们在延续改革范式时自然就完全抽去了其原初[de]理想目标,并且毫不奇怪[de]是,作为国家发展范式[de]改革就完全变成为一种政治工具。
并非巧合[de]是,执政党于1997年召开[de]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适时地提出“依法治国”[de]执政思路。显然,执政党这时也许已经认识到了邓小平先生所开创[de]“闯与试”[de]改革惯例[de]局限。但这里面蕴含[de]“法治”[de]概念与笔者反复强调[de]“宪政意义上[de]法治”有莫大[de]不同:前者只是一种统治[de]技术和手段(rule by law),它使执政党得以(或希望)以更为精妙[de]操作手段利用官僚体系推进改革范式;而后者则是指以保障公民自由和权利和平衡与制约公权力为鹄[de][de]“法”[de]治理(rule of law),它要求彻底转换执政党[de]治理思路和做法。
因为没能实现这一根本上[de]突破,执政党在以后[de]执政时期非但没有克服或阻止改革范式裂解时期所出现[de]问题,相反还使这些问题进一步恶化,以至使改革范式最终陷入破产[de]境地。这其中[de]最重要[de]原因在于,执政党已经将执政绩效合法性作为其最主要(如果不是唯一[de]话)[de]政治目标和方略,相应地,这一方略所依靠[de]官僚体系[de]政治地位和功能大大强化,这就为官僚集团[de]膨胀和腐化提供了绝佳[de]时机和条件。
几年下来,中国大地上弥漫着数不尽[de]不公不义现象。一方面,地方豪强集团以改革与发展[de]名义肆意剥夺广大农民和市民[de]合法[de]土地和房屋产权;基层地方官员为完成上级[de]税收任务和获取自身[de]支出来源而肆意压榨农民阶层,造成农村地区[de]普遍凋敝;地方政府纵容企业对劳工[de]压榨,使得广大民工阶层无法通过自己[de]努力改善自身[de]状况;国有企业[de]工人在没有得到适当补偿[de]情况下被普遍解雇;在既得利益集团势力[de]胁持下,教育、住房和医疗改革使中国新生[de]中产阶级群体产生日益加重[de]不安全感。另一方面,官僚[de]权力完成市场化“转型”,官位成为可以买卖[de]特殊产品;国有资产(包括国有金融资产)在改革[de]名义下变成了官商阶层[de]囊中物;背靠官僚强势集团[de]商人暴富集团迅速布满中国大地;垄断集团不断汲取着超额垄断利润。最后,官僚分利集团和官商勾结集团形成尾大不掉之势,而改革范式也演变成既得利益集团继续牟取私利[de]工具。
上述后果[de]社会学意义上[de]反应就是:改革范式在一般民众(包括底层民众和中产阶级)眼中[de]信誉荡然无存,而且普通大众与作为改革范式执行者[de]官商学强势集团之间出现严重对立[de]情绪,并对后者提出普遍且广泛[de]道义和政治谴责。这样,改革范式就彻底丧失了其原初[de]双重功用:一方面,它无助于实现以民主和均富为核心诉求[de]社会理想,使得它在道义上面临深刻[de]危机;另一方面,它所内含[de]政治方略和推进策略也使执政党[de]实利目标落空了,因为它无法再起到加强执政党执政合法性[de]功利目标,也就是说,它已经可能会危及到执政党[de]统治地位了,当然它[de]政治正确性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总而言之,改革模式不仅已经失去其意识形态上[de]说服力和凝聚力,也无法再推进中国[de]发展,而且还会威胁到中国[de]基本社会秩序。因此,探讨、争论和确定中国未来新[de]发展范式和战略,此其时也。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