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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有商业资本战略性调整[de]建议

  (二)通过多种形式解决国有中小企业退出问题

  商业领域[de]国有中小企业改革采取放弃控股、减少参股[de]方式,实现国有资本[de]有序退出。中型企业可通过改制,出让国有资本[de]控股权,以最大限度地吸收私营资本[de]进入,待条件成熟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小型企业中[de]国有资本最好一次性全部退出。通过产权出售[de]方式,将国有资本整体出让给企业经营者、职工和社会自然人等。要将企业彻底推向市场。供销社系统企业应当进一步理顺各级供销社[de]组织管理体制,理顺与区县公司[de]产权关系,取得规模效益。通过改革与调整,努力构建优、特、专、精[de]企业群体。

  (三)继续实施兼并破产,清理并淘汰一批劣势企业

  国有商业企业[de]扭亏脱困工作应当与国有资本[de]战略性调整任务结合起来。一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de]企业应当退出市场,以便集中国有商业资本发展有竞争力[de]企业。建议北京市政府每年对商业领域中[de]亏损企业进行一次清理。对连续3年亏损、扭亏无望[de]企业,政府要采取关闭注销、出售拍卖、兼并破产等有效措施,果断予以淘汰;有国有资本参与其中[de]商业企业要实行扭亏目标责任制,两年左右[de]时间内无法实现盈利[de],国有资本应当彻底撤出。同时应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对亏损超过规定期限[de]企业要及时进行清盘,不应允许亏损企业长期存在。

  (四)完善国有资本运作体系,形成规范[de]母子公司体制

  根据北京市目前[de]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商业领域中现有大型国有商业集团应重新审视本企业[de]发展战略,明确集团总部[de]主要功能。对于资产规模较大、具有可开发资源优势[de]企业,应当逐步由实体经营转为资本经营。国有商业集团应当收缩商品经营管理业务,在一个不太长[de]时期内过渡为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从以往管“一个个企业”到管“一块块资产”。资产规模较大,具有品牌经营优势[de]企业集团,可兼有资本经营和商品经营双重职能。

  四、政府在国有商业资本战略性调整中应有所作为

  在向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方向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国有资本仍将在首都商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具体到企业来说,没有必要强调国有资本在商业企业中[de]主导地位。

  在国有商业资本战略性调整中,政府[de]作用不应忽视。从目前各地[de]实践情况看,政府采取何种行为方式,以及如何把握进退[de]“度”是关键。上海市在政府[de]扶持下已经构建了一批有国有资本参与其中[de]大型商业企业。但对今后可能出现[de]问题还未能预见。而广东政府对于商业领域[de]产权构成调整更多采取了市场自发竞争[de]政策。这种政策[de]好处是政府需要支付[de]转轨代价较小,但可能使企业优胜劣汰[de]时间较长。我们认为,政府在调整商贸流通业产权构成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问题上应当引导市场,主动出击。取代市场不行,单纯依靠市场自发竞争也不利。具体地说,政府应主要在制定战略调整[de]总体规划,引导、推进和监督战略规划实施以及适时调整战略规划等方面发挥作用。这是因为对资本进行战略性调整本身就是所有者一项重要[de]权利,而国有商业资本[de]战略性调整涉及众多[de]行业和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盘规划,并对规划实施[de]进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同时针对实施过程中碰到[de]问题对战略规划作出调整,这些职能理应由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代表[de]政府行使。

  五、战略调整中应注意[de]问题

  (一)正确理解国有资本[de]“进与退”[de]问题

  国有资本进行有进有退调整,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de]支撑、引导和带动作用,因此,对商业流通领域国有资本进行战略性调整,其核心应是为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de]作用,而不仅仅是为了甩包袱,将效益差[de]、实在经营不下去[de]企业卖掉,而将效益好[de]继续保留。这样做[de]结果,不仅使得退出[de]过程困难很大,增加了改革成本,也很难收回足够[de]资金去加强该进入[de]领域。

  (二)正确对待退出过程中国有商业资本[de]流失问题

  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防止在实施出售拍卖、兼并破产等策略过程中,因程序不当造成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无形资产[de]流失,从而加大改革成本。但另一方面,对收益低、历史负担尚未解除[de]国有资本,其市场价格低于评估价格[de]现象,不能简单认为是国有资本流失。  国有商业资本[de]出售或者兼并重组应当遵循市场经济[de]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de]是保证程序[de]公正性。要通过市场化[de]办法找到符合市场游戏规则[de]处理程序。在出售过程当中,要吸收内部、外部多家参与,通过竞争程序保证价格[de]公开、透明和公正。

  (三)注重改革政策研究,完善退出机制

  在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处理好一些重点[de]问题,包括银行债务[de]问题,职工[de]问题,和社区[de]关系问题等。要坚决杜绝政府和企业串通逃避银行债务,损害职工利益等情况发生。国有资本退出[de]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de]政策措施。例如,经营好[de]大型企业要通过战略性退出实现多元化[de]产权结构改造。中小企业在改制中,一定要彻底实施职工体制身份[de]置换。在各种改制方案中,应当鼓励企业经营者持大股和经营层持股等。此外,还应进一步探讨以产权支付改革成本[de]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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