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提要:可以用陈云[de]“鸟笼”理论来解释和处理公共服务领域中央和地方[de]关系。这个“鸟笼”是一个多维[de]、形状不规则[de]、带网状特点[de]空间。地方政府各项公共服务[de]自由度形成这个“鸟笼”[de]边界。处理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de]关系,就是要设计和编制好这个“鸟笼”。处理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de]关系,中央起主导作用。首先要在方针政策上起引导作用,为公共服务[de]建设创造良好[de]社会氛围,为“鸟笼”营造良好[de]内外环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总量有了举世瞩目的增长。与此同时,公共服务领域[de]一些社会事业相对于人民[de]需要却显得供给不足。针对社会运行中一些相当普遍、甚至相当尖锐[de]矛盾,中央适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de]理念,并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de]要求。最近召开[de]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专门议题。可以预期,未来[de]几年中,在党中央[de]领导下,我国在和谐社会建设、公共服务方面将会取得重大成绩。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我国[de]公共服务,有一个必然[de]要求,即处理好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de]关系。本文试就这一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鸟笼”——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关系[de]假想模型
陈云同志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与国有企业[de]关系,曾经有一个著名[de]“鸟笼”理论。把鸟抓在手里,鸟就不能活动;没有一定[de]约束,企业[de]行为就可能给宏观经济带来不良影响(我曾经提出“宏观经济总效果是微观经济效果[de]矢量和”这一观点,其数学模型为:

(详见注释)。
可以借用陈云同志[de]“鸟笼”理论来描写新[de]历史条件下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de]关系。
其一,这个“鸟笼”具有多维属性,每一项公共服务是一个“维”,有多少项公共服务就有多少“维”,所以这个“鸟笼”是一个多维空间。
其二,对于不同[de]公共服务,地方政府[de]自由度——活动空间及责任空间是不同[de]。因而,这个“鸟笼”又是不规则[de]。
其三,由于每一项公共服务通常又包含一些具体内容,对于每一项具体内容,地方也会有一定[de]活动空间。因此,这个“鸟笼”又带有网状[de]特点。
其四,地方政府各项公共服务[de]自由度组成这个“鸟笼”[de]边界。地方政府不能超越边界自行其是;中央政府也不能越过边界干预地方。“鸟笼”范围内既是地方政府[de]可作为空间,也是地方政府[de]公共服务责任区。
二、“鸟笼”[de]设计与编制——明确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de]权责边界
应用陈云同志[de]“鸟笼”理论处理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de]关系,最重要[de]就是要设计和编制好这个“鸟笼”,即明确中央与地方有关各项公共服务[de]责任与权利。这是一个艰苦、细致[de]过程,科学性、可行性、适度[de]积极性是对这个过程[de]必然要求。
明确中央与地方建设公共服务体系[de]权责关系必然要求由中央主导。中央主导首先表现为要出台起主导作用[de]方针政策。近年来国民经济某些领域一再过热,地方政府扩大投资规模热情不减,中央不得不多次进行宏观调控。这些情况说明,地方政府[de]注意力仍然聚集在GDP上。因此,应当促使地方政府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为了有利于实现政府转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de]基本方针应让位于“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中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中心”并不排斥经济建设,恰恰相反,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de]物质基础。所不同[de]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目的;“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中心” 是以经济建设为手段和基础。同时,也应当考虑是否不再把GDP增长作为发展目标,而只把它作为一种事后[de]统计数据。如果不淡化GDP目标,就很难、甚至不可能改变地方政府[de]运转中心,就难以推动地方政府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应当用就业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社保医保覆盖率及其水平、环境保护、万元GDP能耗,这样一些指标群来取代GDP。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