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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米特[de]“政治[de]概念”

    对于施特劳斯来说,施米特真[de]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自由主义,他只是以霍布斯[de]自由主义批判了此后两个世纪[de]发达自由主义。“我们必须承认,对自由主义[de]批驳看起来就是施米特[de]最终论题,而且他往往纠缠于对自由主义[de]批驳之中,因而迷失了自己真正[de]意图,停留在自由主义划定[de]水平上。这种纠缠不清决不是偶然[de]失败,而是施米特所奉行[de]原则[de]必然结果。这种原则就是‘精神领域[de]一切概念只能通过具体[de]政治现实来理解’,‘一切政治[de]概念、理念和术语均具有敌对[de]意义’。……施米特是在一个自由主义[de]世界上承担起对自由主义[de]批判。在此,我们是指他对自由主义[de]批判发生在自由主义[de]视界之内。他[de]非自由主义倾向依然受制于无法克服[de]‘自由主义思想体系’。”

    尽管如此,如果无视施米特来自天主教[de]政治神学之根,我们就无法同情地理解他一生中对自由主义[de]怨恨以及他批判自由主义[de]激情,尤其这种怨恨与对资本主义和技术时代[de]仇恨揉合在一起,就加倍地强烈。按照他[de]敌友之分,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与技术化时代都是他[de]殊死[de]敌人。没有这一殊死[de]敌人,施米特[de]整个政治理论就失去了方向,尽管那一方向不幸地走向“一次伟大[de]迷途”。

    四、“恶魔[de]敌人”与“总体[de]战争”

    由上面他把自由主义确认为自己[de]殊死敌人可见,施米特本人就是对区别敌友这一政治标准[de]最好运用者。这一确认乃是一种政治行为,因此,他也是自由主义[de]“高贵[de]敌人”。《政治[de]概念》里面并没有谈到朋友。与施米特不同,柏拉图在《法篇》中以及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是从友爱来谈论政治[de]。施米特之所以从敌人来谈论政治,乃因为是敌人而非朋友才是政治得以可能[de]条件。极端状态[de]战争[de]现实可能性是政治[de]可能性条件,而政治又是国家和宪法[de]可能性条件。施米特并非一个鼓吹战争[de]人,相反,战争并不是政治[de]内容,也不是政治[de]目标;战争仅仅是政治得以与其他[de]人类活动领域区分开来[de]条件。没有敌人和战争,没有潜在[de]敌人和战争,也即没有了敌人和战争[de]可能性,也就没有了政治。更甚至,没了敌人,也就没有了高贵[de]朋友,友爱变成了两个孤独[de]灵魂之间[de]私人情感之事了。

    1927年版本[de]《政治[de]概念》无疑具有强调政治[de]自律以及区别敌友作为政治[de]自主领域[de]独特标准[de]新康德主义[de]倾向。该书出版后,遭到了施特劳斯[de]严厉[de]批判。施米特吸纳了批评意见,并在1932年[de]版本中不动声色地修正了那些具有康德主义色彩[de]前提,因为,对“政治领域[de]自律”[de]追求恰好是施米特所批判[de]自由主义[de]根本特点。1933年版[de]《政治[de]概念》强调:政治不仅仅是相对独立自主[de]领域,而且也是至高无上[de]领域:“一旦出现政治单位,它就是权威性、总体性和至高无上[de]单位。政治单位是总体[de],首先因为每一事物现在[de]都是政治[de],并因此受到政治决断[de]影响;其次因为人类就其总体而言,在生存上是通过参与政治而得以理解[de]。政治就是命运。” 只有政治才能要求对生命从肉体上[de]消灭,才能要求中断所有其他领域[de]活动,才能拥有对极端状态[de]决定权。施米特[de]政治[de]概念建立在战争这种人类生存[de]极端状态之上,能作出决断者拥有战争法权,也就是国家主权和宪法[de]权威,也同时具有道德上[de]高贵和精神上[de]崇高。施米特把克尔凯郭尔[de]极端情境中[de]生存决断全盘转移到政治[de]领域之中, 并同时接受了韦伯[de]“理智[de]诚实”[de]现实主义与崇尚冲突和高贵[de]英雄悲观主义。施米特[de]政治神学和公法理论富有一种战斗[de]英雄主义伦理[de]激情。在他看来,自由主义只不过是试图逃避任何伟大[de]政治所伴随[de]风险[de]资产阶级情调而已。

    施米特自视区分敌友[de]政治概念是继续了马基雅维利[de]事业,这不仅仅是指强调政治[de]独特理由并使之与道德分离,更重要[de]是指对人道主义[de]“正义[de]言辞”[de]现实主义批判。马基雅维利之所以担负“马基雅维利主义者”[de]恶名,是因为他要与当时[de]人文主义(人道主义)[de]意识形态作战。人道主义或其他类型[de]意识形态,运用堂而皇之[de]“正义[de]言辞”,坚持人性善[de]革命理论,把敌人妖魔化为“恶魔[de]敌人”,试图发动一场终结一切战争[de]“总体[de]战争”,也就是彻底征服和消灭敌人[de]殊死[de]战争。然而,不承认敌人[de]存在[de]权利,就意味着否定了敌人同样具有人性,并把同等尺度[de]人性[de]敌人视为价值上低劣[de]、理应被消灭[de]十恶不赦[de]恶魔。战争由此演变成一场史无前例[de]残酷[de]非人性[de]“人道主义战争”。这不仅仅适用于纳粹,也适用于意识形态[de]冷战,也同样适用于文明冲突中[de]各种极端[de]民族主义。1963年施米特在《政治[de]概念》[de]再版序中写道:“这个时代在抹去战争与和平[de]区分[de]同时,又在制造核杀伤武器:在这样一个时代,怎么可能停止反思划分敌友?最大[de]问题仍然在于限制战争;但是,如果战争在两方面都与敌对性[de]相对化脱不开干系,限制战争不是玩世不恭[de]游戏,就是发动一场狗咬狗[de]战争,再不然就是自欺欺人[de]空谈。”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政治[de]概念》[de]许多深刻[de]洞见:承认敌人只是政治上[de]公敌,而不是道德上[de]恶魔;只有实际[de]敌人,没有绝对[de]敌人;承认战争和冲突永久[de]不可消除性,而不是廉价[de]和平主义;否定格劳修斯所说[de]“正义[de]”战争[de]可能性;承认国际政治[de]多元主义,而不是普世政治,或“国家[de]消亡”、“历史[de]终结”。 在施米特看来,那是一种宽宏大量而又自作多情[de]政治浪漫主义。

    五、施米特别一种[de]“政治浪漫主义”

    在施米特看来,伯克、贡斯当、夏多布里昂这些老牌自由主义者都是浪漫主义者绝非偶然。不过,我们也可以从施米特本人对自由主义[de]批判中看到另一种浪漫主义,它可以追溯到那些反大革命[de]保守主义浪漫派那里:波舒哀、迈斯特、伯纳德、科特,甚至还有费希特、黑格尔。德国浪漫派和黑格尔主义对施米特及其一代人[de]影响根深蒂固。施米特[de]悲观现实主义和战斗英雄主义具有强烈[de]浪漫主义气息,不同于那种流于表面[de]浪漫主义。不仅仅诉诸克尔凯郭尔[de]“例外”和“具体性”、“特殊性”是一种浪漫主义,而且诉诸天主教人性恶和霍布斯[de]人性恶也是一种浪漫主义。当然,我们不能确定这种浪漫主义是否是施米特诱惑或宣传[de]表达策略,就象我们在面临马基雅维利[de]素朴[de]风格不好判断一样。施米特[de]浪漫主义还能从施米特早年对表现主义作家多伯勒[de]《北极光》研究上看出来。哈贝马斯说施米特[de]东西是“政治表现主义”,很是精辟。

    施米特[de]《政治[de]概念》[de]文体风格与维特根斯坦[de]《逻辑哲学论》同属于那个表现主义时代[de]典型。如果我们把这篇简洁有力[de]宣言/檄文[de]各个小节[de]标题或第一句话列出来,就会看到它与《逻辑哲学论》同样[de]文字[de]魅力:一,“国家[de]概念以政治[de]概念为前提。”二,“划分敌友是政治[de]标准。”三,“战争是敌对性[de]显现形式。”四,“国家是政治[de]统一体,因多元论而出问题。”五,“战争法权,即在特定情况下决定谁是敌人[de]现实可能性以及运用来自政治[de]力量与敌人作战[de]能力,属于在本质上作为政治统一体[de]国家。”六,“世界并非政治[de]统一体,而是政治[de]多样体。”七,“所有[de]国家理论和政治概念均可按照它们所依据[de]人类学检验之,并由此分为两类,即那些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假定人在本性上是恶[de],以及那些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假定人在本性上是善[de]。”八,“伦理与经济[de]两极导致[de]非政治化。自由主义运用某种特定[de]系统方式改变了所有[de]政治概念。”

    施密特在第七部分说,所有[de]国家理论和政治概念均可分为两类,即假定人性恶[de]以及假定人性善[de]。施米特自己[de]主权与专政论、区别敌友、政治不可消除性等理论都基于“人性恶”[de]形而上学或人类学之上。也就是说,神学及其原罪论是施米特[de]政治理论不可或缺[de]条件。但是,在这个无神论[de]时代中,将自己[de]全部学说建立在这样[de]前提之上是否会面临着自毁长城[de]危险呢?或者,这只是施米特[de]策略,我们不得而知。神学与政治[de]一致决不是道德[de],而是政治[de],尤其是罗马天主教[de]神学政治。在施米特早年精彩[de]《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之中,施米特阐发了与韦伯所说[de]新教伦理[de]世俗化和理性化针锋相对[de]天主教反现代主义、反自由主义、反资本主义、反技术时代[de]政治精神。这是施米特公法理论和政治理论[de]神学渊源。上帝还是魔鬼[de]区分与敌友之分不仅是结构上[de]相似,或者说上帝[de]主权[de]世俗化而已,而是在生存论上[de]一致,也就是对人性立场上[de]一致。施米特把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托克维尔、迈斯特、科特、费希特、黑格尔、尼采、陀斯妥耶夫斯基[de]宗教大法官都归为性恶论或悲观主义或现实主义者,因为他们都认为人是危险[de],邪恶[de],权力和统治是不可避免[de]。因此,人[de]自由因此决不是象自由主义者所说[de]人类最高[de]价值。他们根本不喜欢或者说不能忍受善良人[de]乐观[de]、性善[de]、和平[de]、理想主义或犬儒主义或无政府主义[de]生活方式,因为这无关道德问题,这意味着取消了敌友之分和政治。

    因此,《政治[de]概念》[de]第七部分其实是全文[de]根基,而第八部分以及《中立化与非政治化[de]时代》中对自由主义[de]中立化、非军事化、非国家化和非政治化[de]批判无疑是从第七部分[de]人类学批判得出[de]结论。施米特并没有简单把自由主义视为一种政治学说,而是把它视为一种世俗化[de]浅薄[de]形而上学和人类学;而施米特本人[de]公法理论和政治理论也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和政治学说,而是一种深刻[de]政治神学,或者更准确地说,一种基于罗马天主教政治神学传统[de]政治哲学。

    参考文献:

    1,《施米特文集》卷一《政治[de]概念》,刘宗坤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trans. George Schwab, New Brunswick: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76.

    2, Georg Schwab, The Challenge of Excepti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olitical Ideals of Carl Schmitt between 1921 and 1936. New York ,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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