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资料 >> 文学论文 >> 新闻传播学 >> 转型时期[de]农村治理及宗族——一个合作博弈[de]框架
转型时期[de]农村治理及宗族——一个合作博弈[de]框架
贺振华          5-26
◣◣◣转型时期[de]农村治理及宗族——一个合作博弈[de]框架◢◢◢
「内容提要」在乡村政权向服务型政权转型[de]过程中,农村治理将更多地依赖于民间权威,即农户之间[de]谈判、协商与合作。农户之间要达成长期合作,就必须保证农户之间[de]博弈是重复博弈,这就要求村庄[de]结构是封闭式[de],即农户无法退出村庄,没有更好[de]外部机会。农村[de]开放和农户流动使得村庄不再是封闭[de],部分农户可以有更好[de]外部机会,农户之间[de]合作更加困难。改革开放以来[de]宗族复兴虽然表明农户存在合作[de]意愿,但是这种合作不是长期[de]。另外,本文对产权安排与农村治理之间[de]关系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以农户合作为基础[de]农村治理依赖于明晰[de]产权。

  「摘要题」乡村治理

  「关键词」宗族/农村治理/合作博弈

  一、引言

  随着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de]颁布以及“草根民主”观念[de]普及,农村村民自治和农村治理成为近年来[de]研究热点之一,尤其赢得了很多社会学家[de]智慧。农村治理,就是农村公共权威管理农村社区,增进农村社区公共利益[de]过程。值得注意[de]是,正如徐秀丽等人(2004)所指出[de],治理不同于统治,它不仅仅依赖于政府权威,还依赖于民间权威,或者二者[de]结合。因此,农村治理不是运用政府[de]政治权威,自上而下发号施令、制定和实施政策,而是通过上下左右[de]互动、合作协商、确立认同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de]管理。

  从近代直到现在,治理中国农村[de]公共权威结构主要由政府、政党和民间三部分组成,其中,政府和政党属于官方[de]权威机构,他们在中国农村治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治理结构与以前相比还是有了很大变化,政府和政党权威深入农村,国家对农村[de]控制明显加强。民间治理权威,尤其是一直广泛存在[de]“宗族治理”受到严厉打击,在建国后[de]30年里销声匿迹。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情况才逐渐发生变化。20世纪80年代中国以村民自治为核心[de]农村治理改革,源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后农村社会广泛出现[de]权力真空。1982年通过[de]《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了村民委员会[de]自治体制。1987年全国人大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农户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88年开始实施,标志着农户委员会[de]建设进入了制度化、法律化[de]轨道。根本法和具体组织法确立了农户委员会作为农户自治组织[de]法律地位。《农户委员会组织法》[de]正式颁布,确定了农户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而是农户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de]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要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于建嵘(2002)认为,在文本制度上,村民自治是以确认和保护农户个人权利为前提[de]农村治理制度。目前中国乡镇村治体制是国家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对农户个人权利承认和保护[de]制度性承诺,是一种基于市场、民主和法制理念[de]新[de]行政管理结构和农村治理方式,标志着国家行政化与乡村自治权[de]相对分离。

  换言之,农村治理应该是一种基于民主和市场[de]“合作”过程,是谈判而不是强制[de]。我们知道,要在谈判[de]基础上形成长期稳定[de]合作,谈判双方达成[de]协议必须是能够自我实施[de],也就是说,谈判结果必须是一个纳什均衡。但是,从个人理性出发,一次性博弈[de]纳什均衡很难是“集体理性”[de],即结果不会是相互合作,著名[de]“囚徒困境”表达了这个思想。在一个村庄当中,农户之间是否会相互合作?如果能,则农村治理容易达到所谓“善治”(俞可平,2001)[de]结果,否则,农村治理必将陷入困境。

  值得注意[de]是,从历史上看,在农村治理中,宗族通常起着十分重要[de]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宗族在很多农村地区出现了复兴局面,那么,宗族复兴是否有助于以村民自治为核心[de]新型农村治理达到所谓[de]“善治”?以民间权威为主导力量[de]农村治理意味着农户要有相互合作[de]动力,而一个有待解决[de]问题是,如何才能产生一种能自我实施[de]协议来约束农户[de]行为,促使他们进行长期合作?本文[de]目的是回答上述这些问题。

  本文其余部分[de]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分析了农村中宗族治理[de]产生、发展和复兴[de]原因及背景;第三部分引入了一个合作博弈[de]分析框架;第四部分分析合作剩余[de]来源;第五部分做了一个推广,分析了产权安排与农村治理之间[de]关系;最后是本文[de]结论。

  二、农村治理中[de]宗族:我们知道什么

  历史上,宗族曾在农村治理中起着十分重要[de]作用。将宗族置于20世纪[de]历史时段,宗族在村治中[de]作用经历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前半叶居主导地位,作用很大;第二阶段即1949年至1979年间,宗族作用潜伏着,没有正式[de]合法[de]地位;第三阶段为1980年以来,宗族[de]作用凸现,但是不如20世纪上半叶那么强大(肖唐镖,2001)。在新中国成立前,宗族在中国[de]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南方地区一直是村级治理[de]核心。宗族治理依靠[de]是农户间[de]相互合作(尽管有国家行为[de]痕迹),这就要求从长期来看,“合作”比“不合作”[de]收益更大。尽管乡绅和宗族势力在1949年以后都遭到了严厉打击,乡绅阶层消失了,宗族和宗法制度[de]合法性被彻底剥夺,但是,宗族势力却没有消失。在宗族销声匿迹[de]30年中,宗族赖以萌生[de]先天土壤,成员连结[de]血缘性和居住[de]地缘性相契合,在中国农村并没有遭到根本[de]破坏。即使在国家对基层控制最严[de]20世纪60~70年代,宗族作为一种社会群体仍构成农村庄会[de]基础,宗族[de]关系网络成为农户寻求资源和帮助[de]首选对象(杨善华等,2000)。20世纪80年代以来[de]宗族复兴对于农村治理具有重要[de]意义,如果它意味着农户之间自愿合作[de]意愿加强,那么,利用农户[de]这种合作意愿,以民间权威为主[de]农村治理就可能取得成功。不过,农村[de]宗族为什么会出现复兴?这种复兴是否真[de]是农户“合作意愿”加强[de]表现?

  唐军(1996)在《当代中国农村宗族复兴[de]背景》一文中对宗族[de]复兴作了精彩[de]论述。他认为,宗族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de]复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de]推行、农户委员会[de]设立及儒家思想[de]回潮,为宗族复兴提供了需求、空间、际遇和资源[de]结果。宗族[de]复兴说明,第一,由于社会还没有为回应农村家庭[de]求助而建立[de]正式[de]生产经营支持机构,于是家庭与家庭之间[de]合作就成了农村生产经营合作最主要[de]方式。第二,生产经营与家庭利益[de]紧密联系又在不断地压缩农户可能信赖[de]合作对象范围,有血缘联带[de]宗族家庭遂成为农户最主要[de]合作选择对象。第三,农民委员会与原来[de]生产队相比,其对农户生活[de]介入及对社区运转[de]调控能力大为弱化,这最终导致了农村庄区生活[de]组织真空,宗族因而有可能以同宗家庭[de]利益保护者和利益协调者[de]面貌出现,这是宗族在农户间较易取得信任也较易扩展势力[de]领域。第四,农村社区[de]很多方面缺少社会[de]保护、国家[de]干预和法律[de]覆盖,这也为宗族[de]活动提供了生存依据。

  不过,值得注意[de]是,在市场经济[de]冲刷下,村庄内部[de]宗族和宗族联系[de]日益理性化是非常明显[de]。在通过复兴宗族和宗族力量可以在新[de]社会时空条件下获益[de]地区,宗族和宗族[de]联系实际上通过市场[de]力量以一种类似传统[de]方式出现(刘义强,2004)。但是,这种合作只是短期[de],由于外部世界被打开,农户不再将宗族和宗族作为当然[de]社会联系范围,而是寻求家庭利益[de]最大化,这就导致传统[de]基于血缘[de]宗族和宗族这种首属群体[de]社会连结机制[de]日渐消解。宗族和宗族意识淡薄,即使亲兄弟之间也很难进行一些长期[de]合作(刘义强,2004)。

  我们可以看到,宗族[de]复兴是由于农户能够通过“宗族”形式下[de]合作获得更大[de]收益,包括从生产、谈判和自我保护中得利。也就是说,宗族[de]复兴表明了在很多领域,农户之间存在“合作”以获得更大剩余[de]动力。因此,宗族组织[de]形成和发展可以看成一个村民为获得更大[de]剩余而相互合作[de]过程。同样,以农户自愿合作为基础[de]新型农村治理也可以看作是农户为获取更大[de]剩余而相互合作[de]过程,换言之,这个问题可以放在一个合作博弈[de]框架中进行分析。

  三、一个合作博弈[de]框架

  在本节中,笔者引入一个合作博弈[de]框架,分析农户合作[de]动力和背景。农户间[de]自愿合作意味着:①合作能够产生更大[de]剩余;②每个参与人都能从合作中获益,即对剩余[de]分配是合理[de]。在一个合作博弈[de]框架中,我们必须知道[de]几点是:

  1.博弈[de]初始状态是什么?或者说,村民[de]保留效用为多少?又取决于什么?一般而言,村民[de]保留效用就是不合作[de]时候能够获得[de]收益。因此,在没有形成一个良好[de]农村治理结构以前,农户总[de]收益减去各种税费支出就是农户保留效用。显然,这个保留效用随着农村治理状况[de]变化而变化,治理状况越好,保留效用越高,反之反是。这也就意味着,治理状况越差[de]地方(比如公共品没有提供,公共资源不能得到保护,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农户间合作很少)越有形成新[de]治理结构[de]需要,农户[de]合作意愿更强。

  2.合作何以发生?事实上,宗族出现和复兴[de]一个基本原因便是农村数百年以来[de]聚居格局。而且,农户聚居[de]村落一直以来都是封闭[de]。相对封闭[de]世居和人们在生活中[de]各种来往和联系强化了有关宗族[de]意识和观念,在农村中人们为争夺各种资源[de]斗争和冲突则明确了宗族或宗族[de]边界(杨善华等,2000)。封闭[de]聚居格局就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de]“熟人社会”。熟人社会最重要[de]含义首先在于单个农户[de]信息在村庄中是公开[de];其次在于村庄是封闭[de],农户不可退出村庄。因此,熟人社会[de]真正要义在于把农户之间[de]博弈从单阶段博弈变成了重复博弈。

  农户之间难于形成长期合作,与“外部世界被打开”密切相关。从博弈[de]结构看,农户之间进行重复博弈,意味着农户即使在某一个阶段受到损失也不要紧,因为他更看重长期利益,农户会珍惜自己[de]“愿意合作”[de]声誉而不至于为了短期利益采取不合作[de]态度:“外部世界被打开,农户不再将宗族和宗族作为当然[de]社会联系范围”使得农户决策时面临[de]是一个一次性博弈。对于一次性博弈而言,只有当合作[de]收益肯定大于不合作[de]收益,即合作是农户[de]占优策略时,农户才会采取合作[de]行动。

  因此,总结起来,合作发生条件有两个:要么合作能够产生足够大剩余①;要么合作是长期[de]。

  3.合作剩余如何分配?一般情况下,合作剩余总是根据谈判能力来分配[de]。不过,在一个农村中,村民之间[de]谈判能力取决于农户[de]保留效用,显然,农户[de]保留效用是以农户[de]效用函数和劳动生产率为基础[de],越偏好劳动[de]农户,保留效用越高,劳动生产率越高[de]农户,保留效用越高;反之反是。

  四、合作剩余从何而来

  从上文[de]分析中我们知道:合作剩余[de]大小决定了合作能否取得成功。那么,接下来[de]问题就是,合作剩余从何而来?

  1.生活保障[de]提供。赵力涛在分析宗族[de]时候指出,宗族[de]维持机制有两个,一是宗族仪式,它在确认宗族结构、明确宗族规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二是日常实践,农户[de]日常实践活动发生在这么几个领域: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杨善华(2000)进一步强调道,中国农村[de]宗族组织、宗族意识和宗族活动,固然体现在宗族仪式、宗族象征符号及制度规范等方面,但更重要[de]是,他们是活生生[de]东西,存在于农户[de]日常生活实践中。刘援朝(1997)指出,宗族组织正是由于它所具有[de]认祖同宗和族人互济[de]功能,使同姓农户在心理上获得了保护,从而延续数千年之久。宗族具有[de]互助和公益事业[de]功能是其他社会团体所不能取代[de],因此具有强大[de]生命力,并将在新[de]时代以新[de]面目出现,在新[de]环境下产生新[de]适应方式。这些论述表明,资源[de]提供和农户之间[de]互相救助是日常生活实践主要[de]表现。显然,族人共济这一方式所提供[de]生活保障功能是合作剩余[de]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抵制外来压力。近年来,中国乡村两级基层政权负债严重,财政困难。它们在“压力型体制下”借助乡村准行政性体制加大了对农户税费[de]征收规模和征收力度,乡村干部[de]“赢利性经纪”行为突显(刘义强,2004),以至于在很多地方,乡村干部[de]工作职责变成了抓计划生育和收农业税(费)。随着农业税费改革[de]进一步推行,乡村基层政权面临[de]财政困难将更加严重,乡村政权不能运转,这会导致乡村政权加紧对农户税费[de]征收,并最终使得社会矛盾更加尖锐。有研究指出(项继权,2002),财政困难可能导致乡村民主[de]出现,也就是说为了抵制乡村政权对农户[de]剥夺,农户会联合起来要求更多[de]自主权,因此,抵制外来压力也是农户互相合作,实行农户加强合作[de]重要原因之一。

[1] [2] 下一页  


本文关键词:转型时期 农村 治理 宗族  
相关文章列表:
  • 网络治理与共同治理[de]趋同性分析

  •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之异同

  • 以清水江治理为例

  • 什么人在当村干部?

  • 从村治过程看乡村关系

  • 论现阶段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de]派系

  •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de]结构与行为优化

  •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探析

  • 乡村治理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

  • 一项关于农村治理结构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de]个案研究

  • 转型时期 农村 治理
    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