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灵活策略,不断加速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进程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准确定位,合理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并根据建筑市场[de]不断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建筑业应加强与国外著名建筑企业[de]合作。目前,运用“优势联合”,这是近几年大型国际工程中常用[de]方式。举世闻名[de]英吉利海峡第一条海底隧道工程,参加竞争[de]承包商,有[de]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公司之间联合,也有西方国家建筑企业与第三世界国家[de]建筑公司[de]联合,以及第三世界国家[de]建筑公司[de]联合。其目的是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de]优势,以期在竞争中获胜。中国建筑业应根据本身特点,适应潮流,加强联合,在联合中壮大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建筑业为了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竞争[de]需要,在抓好对外承包劳务这个主业[de]同时,应走经贸结合,承包劳务与境内兴办实体相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与海外投资相结合[de]道路,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效益。中国建筑企业应立足发展大局,接受世贸组织[de]基本原则和有关协定与协议,改变被动状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活动,在参与多边贸易基础上,积极与世贸组织成员国[de]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国际化进程。 加大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国际集约化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建筑业宏观环境呈现出新特点,其中很重要[de]方面是世界范围内[de]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中国建筑企业应加大结构调整[de]力度,既要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发挥区域优势紧密结合[de]原则。以市场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de]引导作用,不断调整结构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规律,挖掘建筑市场发展潜力,找准建筑业结构调整[de]切入点。区域优势[de]发挥,必须以建筑市场为向导,把区域优势充分发挥起来,提高中国建筑企业[de]国际竞争力。这样通过加快中国建筑企业结构调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de]资产重组和强强结合,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总承包能力、融资能力强[de]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国内外建筑市场[de]竞争力,加快建设部出台[de]建筑企业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de]结构体系[de]实施步伐。中国建筑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de]混合经济,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能力,增强建筑企业[de]发展后劲。当然,中小型建筑企业要在“小而精”、“小而强”[de]道路上,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上下功夫,这不仅是市场[de]需要,而且也是今后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激烈竞争[de]市场上得以生存[de]良好选择。中国建筑业应抓住当前[de]良好时机,通过“激励机制”规范经营成果[de]利益分配;通过“监督机制” 监控中国建筑企业管理者行为;通过“制约机制”实施有效[de]控制。通过“三大机制”[de]运用,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集约化进程。 加强经营开拓,努力提高国际建筑市场[de]占有率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为中国建筑企业大规模进军国际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对外签约权,实施“外向带动、输出兴业”[de]战略,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劳务输出,努力实施对外承担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工程咨询、建筑监理、技术服务等。过去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很多国外[de]项目我国建筑企业不能承建,只能做当地外资项目,如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部分私人投资项目,并且受到[de]限制也很多。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企业可以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同样,中国建筑企业也可以进入国际建筑市场,这将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de]条件。建筑市场开放后,国内[de]一些项目将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将有更多[de]国外建筑企业参与,我们将可以学到国际上先进[de]工程管理方法。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建筑业[de]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de]基础。 强化政策导向,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条件 世贸组织[de]成员国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de]制定者,而不是市场竞争[de]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de]竞争。中国政府应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加速政府职能[de]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中国建筑业[de]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中[de]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de]主体。中国要加快规范化建筑市场[de]培育,逐步消除影响建筑业发展[de]地区和所有制之间[de]壁垒,逐步取消限制合理竞争[de]地方保护主义[de]规定,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统一透明[de]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国相互给予非歧视性[de]贸易待遇。“WTO”要求各成员国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内外建筑企业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de]竞争。按照这些规则,我国应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de]环境。总之,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为中国建筑业改善运行机制,构筑良好[de]市场环境,帮助中国建企增强参与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de]能力,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良好[de]条件。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