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报表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de]基础上编制[de],是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情况[de]总结性材料。它不仅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收支科学管理[de]基本依据。部门决算要在部门预算管理总体[de]要求[de]基础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但是现行决算报表在还不是十分完善。笔者结合自己在编制部门决算报表[de]一些经验,谈谈对完善高校决算报表[de]一些看法。 一、高校部门决算报表存在[de]问题 1、没有考虑高校[de]特殊情况 部门决算报表[de]编制范围较广,包括列入财政预算编制范围[de]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制范围[de]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 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上报决算[de]其他单位。执行[de]会计制度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行业会计制度,因此,其没有考虑到高校[de]特殊情况,例如,高等学校每四年进行一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四项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de]比例和生均增长比率等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但是决算报表中支出明细表却没有哪个项目能直观反映这方面[de]情况。 2、反映不全面、完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规定,编报单位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但是现行决算报表体系却存在反映不全面、完整[de]现象。从2004年度开始,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把基本建设收入和支出纳入了收入和支出[de]范畴,并对其重复填报[de]虚增部分进行了剔除,应该说全面反映了事业单位[de]收入支出情况,与“大收大支”[de]大预算编制原则是相符[de],体现了一种进步。按照高校财务制度规定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de]报表,又称财务状况表。它反映高等学校在一定时点上占用和使用[de]经济资源和负担[de]债务状况以及学校[de]偿债能力和基金结存情况,可以反映高等学校未来[de]财务趋势。但是在决算报表中资产负债简表却没有反映高校完整[de]资产负债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方面:高等学校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转存建设银行[de]这部分资金,并没有全部形成支出,即使全部形成支出,但实际上除“应核销投资”和“转出投资”外,最后均形成高校[de]资产,而现在[de]做法是即便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没有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仍然不构成高校[de]固定资产,自扩招以来,高校为满足扩招需要,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有大量[de]在建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因此资产负债表反映[de]国有资产是不完整[de];另外虽然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事业单位部分设置了累计折旧这个科目,但是高校会计制度却明确规定不计提折旧,只是按照收入[de]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这样核算[de]话,既满足不了教育成本[de]核算,另一方面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甚远,而且有些固定资产因为已经不能使用,但是只要未做核销或变卖处理,仍然挂在固定资产账上,固定资产原值恒等于固定资产净值;还有部分高校对已经出售给教职工[de]公有住房和一些按高校会计制度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de]固定资产未做下账处理,还有在无形资产是高校资产[de]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对高校[de]发展有十分重要[de]作用,但是在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简表却没有单列。(2)负债方面:目前高等学校为适应扩招,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力度,而这些资金[de]投入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进行融资取得[de],对基本建设贷款现在一般有两种做法:借款通过事业高校会计制度核算;另一种是通过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借款利息最后通过待摊投资进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对于第一种核算方式来说,决算报表可以反映事业单位完整[de]负债状况,但是大量[de]借款利息费用化处理不符合借款利息“谁使用、谁付费”[de]原则。通过第二种方式进行核算,那么借款利息可以资本化,但是由于决算报表不反映这部分负债,因此其提供[de]财务状况信息是不完整[de],特别是高校投入大量[de]资金用于基本建设,而这些资金大部分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取得,如果资产负债表不反映这部分资产负债,那么其反映[de]资产负债情况是不完整[de],会计信息[de]需求者容易被误导;高等学校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及暂存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代管款项”科目,但是资产负债简表负债类只有应付(预收)款项、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其他负债几栏,这样[de]话“借入款项”、“应交税金”、“代管款项”[de]余额全部反映在其他负债中,不利于财务信息需求者特别是对高校提供贷款[de]金融机构对学校[de]财务状况有全面[de]了解。(3)净资产方面:高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净资产是学校拥有[de]资产净值及出资者拥有[de]产权。但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只要不存在融资租赁[de]情况下,固定基金恒等于固定资产,导致净资产虚高。 3、有些项目设置不够合理 决算报表中有些项目设置不够合理。主要包括:(1)在财决01表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和财决01-1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总表中均反映了基本建设类资金结余,很多单位将其与建设单位会计报表主要指标表结余资金混为一谈。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建设单位会计报表中年末结余资金包括是“基建拨款”余额(不包括“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数)加“联营拨款”、“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投资借款”、“待冲基建支出”各科目的余额[de]和减去“交付使用资产”、“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在建工程”各余额[de]差计算所得,而部门决算报表[de]基本建设结余资金严格来说,应该为基本建设收入减去基本建设支出形成[de]差额,不包括借款形成[de]结余资金。(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不清。按照规定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国家批准设立[de]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项目、专项业务项目和其他项目,但对于具体如何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却没有明确[de]规定,使得不同[de]学校在填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和项目支出明细表由于理解不同,出现口径上[de]不一致。(3)财决附07表人员和机构情况表其中12行单位在职人员仅包括在职干部,却把工人单列,笔者这不是十分合理,因为工人编制也属于高校在职职工,也占用了事业编制。(4)财决附05表固定资产情况表补充指标房屋建筑物日常开支费用实际上由于无法在账面上反映,因此大多数单位采取统计方法填列,因此缺乏实际意义。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