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形势日趋严峻,养老保险制度面临问题较多,养老基金缺口较大,企业负担沉重,相关法律缺失,已经影响到社会[de]安全与稳定。本文剖析了我国养老保险改革问题[de]现状、面临[de]困境,并进而提出若干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养老保险 现状 困境 选择
【正文】
一、现状:
(一)、制度“盲区”:保险对象游离于制度之外
在学术界,中国城市养老保险体系[de]涵盖对象被分为两部分:非正规和正规就业人群。那么,什么样[de]人才属于城市非正规就业人群?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刘贵平[de]定义是:非正规就业人群不仅包括近年来[de]下岗职工,还包括在城市[de]农民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以及自由职业者。在非正规就业人群中,有一半以上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也就是说,中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在其覆盖面上十分有限。① 是什么原因造成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在这一环节出现“盲区”?“这些人要么是老板没有为他们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要么是没有老板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事宜,这就使得他们不仅失去了雇主缴纳所带来[de]那一部分经济利益,而且还必须自行承担制度风险,因此导致这部分人群在可能[de]情况下宁可选择个人储蓄和人寿保险,也不愿选择社会养老保险。” 造成这一结果[de]制度原因是中国[de]养老保险体系成本昂贵并造成了劳动力市场[de]扭曲。企业应缴[de]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薪金[de]20%,而雇员本人还需再缴纳8%。再加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缴费,企业和员工[de]全部缴费高达薪金[de]40%多,在有些地区,实际缴费率甚至更高。这一缴费水平高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和瑞典、美国等发达国家。如此高昂[de]劳动成本不利于鼓励雇主为员工利益买单。 为进城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确实体现了政策[de]人文关怀,但一波又一波农民工退保潮让决策者感到尴尬。率先在全国推广农民工保险[de]广东省频现退保高峰,退保率竟高达95%以上。仅深圳市每年退保[de]人数就高达12万以上,该市甚至还出现过一天600多名农民工排队退保[de]“热闹”场面。是农民工不领政府[de]情,还是和政府开玩笑?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农民工每月上缴[de]养老金占到工资[de]8%,而且需要连续缴纳15年才能受益。每个城市[de]工资标准不一样,但养老保险缴费[de]标准整齐划一:8%,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他们[de]承受能力。由于缴费期限固定不变且难转移和农民工[de]流动性。所以,对这些人来说,把钱拿在手里更妥当。
(二)、制度有效性缺失:已入保群体“悬”在问题中
对于城市正规就业人群来说,基本上不存在“8%”[de]缴付压力和15年年限[de]制约,但是,他们[de]养老保险问题也很“悬”。 养老保险制度提供给投保者[de]养老待遇过低。国有企业老职工退休后所能拿到[de]养老金平均只有三四百元,有些甚至不能保证基本[de]生活。而一般职工也只能拿到退休前工资[de]60%,对于机关、事业单位[de]退休人员来说,差距则更大。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de]问题。 目前实行[de]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但一些地方连省级统筹也没有做到,造成不同地区保障水平差异很大,富裕地区不愿意为从穷地区转移来[de]人负责,再加上各个地区因管理机制不统一,不能做到很好地衔接。同时,制度性障碍体现在,由于国家公务员[de]养老保险与企业社会养老保障分属不同体系,前者[de]待遇水平要远远高于后者,造成流动困难。另外,事业单位[de]养老保险虽然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但保险体系没有改革,没有与企业保险统一起来,也表现为前者[de]保障水平大大高于后者,使得许多人因此不敢轻易跳槽。 另一个关于养老金风险[de]问题却让入保者不得不忧心。已入保[de]职工每个月都在为自己[de]养老保险帐户“充钱”,但自己[de]帐户却是空[de]。因为这笔从在岗“年轻人”手中收来[de]钱被用来支付给当年已退休[de]“老年人”了。这种名义上[de]个人帐户,仅仅只能作为一种记帐单位,没有任何基金积累,究其实质,仍属于现收现付[de]筹资模式,体现为政府强制力主导下[de]代际间[de]收入再分配。并非真正意义上[de]个人自我积累、自我保障,仍是政府主导下[de]代际赡养。体现了养老成本在代际间[de]分担,因此这种制度设计在实践中会遇到较大阻力,逃避缴费[de]企业和个人会增多。为什么要设立个人帐户?其吸引人之处是由个人帐户中[de]钱形成[de]储蓄基金可以通过投资来保值增值,在投保人退休后,他可以以年金[de]形式领取其本人投入[de]本金再加上可观[de]利息来安度晚年,如果社保基金不能保值增值,个人帐户也就毫无意义了。当下养老保险制度[de]尴尬就在于:一方面坚持搞个人帐户;一方面却对基金[de]保值增值苦无良策。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de]实行,人口结构[de]改变,这种“空帐”运行状况难以得到缓解。因为现行[de]筹资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结构相对稳定[de]基础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称:“中国养老体系面临严峻考验,未来养老金缺口高达9.15万亿。”对于这一巨额赤字,如果仅靠提高缴费来弥补,个人缴费率将不得不提高到缴费工资[de]37%,是现在个人缴费[de]4倍多。③ 按现行[de]养老保险体制,处于中国人口出生高峰期[de]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后大部分均处于或接近于退休年龄,当这些人都面临退休[de]时候,他们[de]下一代由于中国[de]计划生育政策[de]实行,即1:4[de]家庭结构[de]出现,又如何能负担得起这样庞大[de]养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日趋明显。这笔钱会不会由后来[de]投保者来出?我们明天会不会无钱养老?即便最终由国家买单,投保者也要担负货币贬值[de]风险。对于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de]保障措施。(就目前情况看,所缴[de]养老基金)明[de]是增加了,但因为物价、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等因素影响,实际是贬值[de]。即便最终由国家来填补养老金缺口,付出[de]改革成本是不是过于巨大?
二、困境:
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当下立法层面主要表现为一些法规、规章或通知、地方条例等形式。养老保险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于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且存在明显[de]地方差异,缺乏法律规范应有[de]严肃性、规范性及权威性,且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及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de]形成。征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手段,对单位或个人缺乏约束力。
2、缴费主体疲软。对于缴费主体企业来说,由于亏损等原因,一方面使越来越多[de]企业无力缴纳正常[de]保险费,欠、逃费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制度[de]运行,退休基金供款率需要不断上升,有些地方[de]供款率已达到工资总额[de]30%左右。这样,高费率,高逃费率,再提高费率已在一些地方形成恶性循环。
3、政府责任缺位。由于退休金保障制度[de]法制和资本市场不成熟,基金被挪用、滥用现象时有发生,基金安全问题凸显政府监管缺位。一个负责任、有决心[de]政府不可能因为财力[de]限制而承担不起人民基本生存费用,尤其是在成就了二十多年高速增长[de]中国,更没有理由拒绝通过充分参与和全民社保来彻底解决民生问题,造成财政缺口[de]不是经济落后,而是政策、管理滞后,贪污渎职等等。谁都算不清巨额[de]资产流失和浪费[de]黑洞有多大。不是没钱,是钱被花在了不应该花[de]地方或被少数人掠夺。而且,由于现有[de]制度是以城市为单位,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来管理基金,管理[de]手段被严格限制于银行存款、国债投资等,保值增值困难,致使广大应保未保人员处于制度[de]边缘地位。滞纳金制度形同虚设,而且提供了“寻租”[de]可能。
4、相关制度供给[de]缺陷。面对日趋严重[de]结构性失业、科技[de]发展和产业[de]升级,以及国企改制[de]推进,失业率逐年飙升。由于失业保障和救济制度滞后,转换机制困难,深化改革受到约束,已成为国企改革[de]制度“瓶颈”。现行[de]统筹政策分为城市和行业,起不到对新旧城市、不同行业、垄断行业和竞争性行业等之间[de]收入再分配作用,而且经济效益好[de]行业从各地社会保险制度中游离出去,影响了再分配[de]功能,弱化了社会保险[de]安全作用。由于企、事业单位[de]差距较大,且难以消弥,一些人便想方设法往行政事业单位挤,在这样[de]制度惯性下,企业领导在退休[de]时候要求个行政级别、复员军人不愿到企业,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膨胀。而所有这些目前仍没有一部相关[de]统一[de]法律来规范,各地都是从现有经济条件出发,制定相应条例并按各自[de]条例执行,有差别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种各自为政[de]状况限制了地区和人员之间[de]正常流动和养老保险[de]转移,从而共济难以实现。当前,在企业改制中,对40、50人员实行退养,并对退休及这部分退养人员[de]养老金实行预留10年[de]政策。但大部分国企在改制过程中面临成本高、缺口大[de]问题。致使改制难以进行,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甩包袱,使改制进行得下去,对这部分养老金实行只计不提[de]办法,这样,当一部分在改制时尚未来得及退休[de]40、50人员在真正面临退休时由于重组或改制后企业未缴足该部分钱而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从而积发了新[de]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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