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险会计新准则[de]出台背景及内容突破
(一)保险会计新准则[de]出台背景
随着保险业[de]发展,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经历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四个时期。这些制度规范要么没有体现保险行业[de]特色,要么规范过于原则化,不全面和过于宽泛。同时由于这些制度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限制和阻碍了我国保险业务在国际市场上[de]发展。为使保险公司规范经营及满足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de]要求,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下将二者合称为“保险会计新准则”),并已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保险会计发展[de]一个里程碑。
(二)保险会计新准则突破之处
保险会计新准则规定了原保险合同[de]确认、计量、准备金充足性测试和相关信息[de]列报、再保险合同[de]独立核算等。与原来[de]保险会计制度相比,保险会计新准则取得了一系列突破:保险会计新准则[de]规范对象是保险合同而非保险公司(因为签发保险合同[de]并不一定都是保险公司),符合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新准则对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de]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新准则对保险公司损余物质和代为追偿款[de]核算要求可以控制保险公司对利润[de]估价能力,压缩其利润调整空间,规范保险公司[de]经营;新准则对投资收益[de]确认可改善保险公司[de]利润表,由多步式到一步式,在一定程度上可收敛目前“以保费论英雄”[de]风气;新准则规定再保险业务独立核算,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可比性原则;新准则增加了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列报[de]范围,使得会计信息透明性增强。
二、保险会计新准则尚存[de]主要缺陷
(一)未明确界定“保险风险”,也未对“重大保险风险”进行要求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被保险人保险风险[de]协议”这一规定,一方面借鉴国际惯例,引入了“保险风险”概念作为判断和确定保险合同[de]依据;另一方面还可作为分拆混合保险合同(混合保险合同是指内含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储蓄成分[de]保险合同,新型寿险合同一般都属混合保险合同)[de]标准。但是新准则未明确界定“保险风险”,而“保险风险”是保险合同[de]核心,“保险风险”不界定,保险合同也难以界定。新准则也未对“重大保险风险”进行要求,这将使得混合保险合同[de]分拆难以进行。新准则对混合保险合同[de]确认原则是:若保险风险和非保险风险能够区分并能单独计量,则进行分拆;若保险风险与非保险风险不能单独区分或单独计量,则不进行分拆,把整个保险合同[de]保费全部确认为收入。这和国际保险会计准则有所不同,根据国际保险会计准则,只有包含“重大保险风险”[de]保险产品,其收入才能计入保费,否则作为投资处理。“重大保险风险”是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事故都能使承保人做出重大额外赔付。我国保险会计新准则将“重大”两字移去,而投资连结险、分红险等投资性保单多少都含有保险风险,所以非保险风险保费难以剔除。即只要包含保险风险,在新准则下依然被认为是保险合同,而非“重大保险风险”保费类似于投资基金或银行存款,若全部按保费收入核算,使“保费收入”账户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de]高低,容易造成保费收入[de]虚假增长和保险发展[de]泡沫,也使得我国与其他国家保费收入[de]确认口径不同,不利于保险业国际间[de]交往与对比研究。
(二)保单取得成本费用化会计处理方式有违经济学原理
保单获取成本是指保险公司在签单或续保过程中发生[de]与保险合同有关[de]直接费用,主要包括手续费、佣金、体检费等相关费用,保单获取成本来源于保费中[de]附加费用。新准则规定保险人在取得保险合同成本过程中发生[de]手续费、佣金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从经济学原理来分析,如某一产品可以提供销售毛利,在其他因素不变[de]情况下,企业[de]利润总额与销售量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销售量增加,利润增加。从会计信息[de]可靠性来看,会计核算[de]结果也要揭示上述经济学[de]基本原理,如实反映经营活动[de]经济后果。如果保单获取成本费用化,会计核算[de]结果将出现“悖论”,即业务快速增长[de]公司,其利润会随着销售量[de]增加而大幅下降,而一旦销售量增长趋于平稳或大幅下降,利润反而大幅增加。可见,保单获取成本费用化一方面违背了会计核算[de]配比原则;另一方面导致会计信息严重背离实际状况,使会计信息[de]可靠性大打折扣。另外,在费用化会计政策下,快速增长通常在报表上表现为累计利润下降或亏损,制约了股东对公司价值[de]分享,致使公司[de]资源控制在公司经理人手中,客观上助长了内部人对公司资源[de]控制。一般业务快速增长时期往往也是对资本需求[de]饥渴期,但在费用化会计政策下,这一时期[de]报表利润表现却极为不佳,甚至大幅亏损,制约了公司在资本市场[de]筹资活动。而一旦该行业处于成熟期或衰退期,对资本不再渴求时,财务业绩却表现较佳。在公司管理层追求资本规模[de]动机下,反而助长了其不良动机,这将降低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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