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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经济金融领域票据业务发展迅速,区域性票据市场正在逐步形成,同时票据风险[de]隐蔽性、规模性也在逐渐集聚和增强。本文就票据业务风险[de]防范和监管问题谈一些认识。 一、疏导和管理并重,积极防范票据融资风险 (一)发展票据市场,做大市场规模。 在全国中心城市区域票据市场发展[de]基础上,吸收更多[de]不同类型[de]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入票据市场,建立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及企业法人[de]全国统一[de]票据市场系统。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票据融资业务,减少操作风险。 衔接《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贷款通则》[de]有关规定。《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未对票据贴现等融资行为做出专门[de]司法解释,而《贷款通则》将票据贴现作为一种贷款方式。事实上票据关系与贷款合同关系[de]法律权利存在很大差异,应尽快解决这一冲突,统一法律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对票据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de]风险操作加以限制和规范,从法律角度减少操作风险。 (三)积极创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票据管理。 一是加大票据防伪技术含量,改进承兑汇票操作方法和程序。针对银行业传统[de]“凭印支取”审核办法已远远落后于电子化发展[de]步伐[de]现状,建立银行印鉴预留库,实行票据业务自动化处理。二是建立网络票据业务,发展网络查询认证系统。摒弃目前通过电报查询等为主要手段[de]检验票据真伪[de]方式,在电子联行或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基础上,建立承兑汇票转让电子查询网络系统,对每笔已签发[de]银行承兑汇票录入系统,在转让、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时必须通过电子查询网络系统进行查询核对,有效杜绝假票和“克隆”汇票行为[de]发生。 (四)金融机构要加强内控建设和制度落实。 一是开展风险教育,使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真假票据[de]不同特征和犯罪分子[de]各种作案手段,不断提高业务人员风险防范技能。二是商业银行要把票据业务纳入贷款管理范畴,在办理业务时要按贷款[de]原则和程序,对企业信用情况,承兑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对业务经办、审查、监督依责设岗,制订出一套出票、登记、查询[de]较为规范且操作性较强[de]规程和制度,进行风险监测管理,确保票据真实性、交易真实性和资金安全性,同时定期组织业务自查和互查,杜绝各类隐患,纠正违规行为,保证票据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一是实行系统内委托照票。通过同业公会协调,各行之间票据查询可实行委托照票付手续费[de]方式完成,这样既节省了时间,又有效确保了票据真实性。二是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信誉好、效益佳[de]企业。通过同业公会组织,建立辖内守信和逃债企业信息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对一批产品有销路、经营效益好、信用级别高[de]企业实行主办行管理,鼓励开展票据业务,实行系统内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联合抵制不守信企业利用票据业务诈骗银行资金和逃废债行为,维护票据市场[de]信用秩序,实现票据风险[de]联合防范。 二、加强监管,促进票据融资[de]规范发展 (一)将银行承兑汇票纳入银行信用规模总量控制范围。 应按年度确定一个控制额度,按照区域经济发展[de]程度不同,县、市、省逐级核定地区票据融资总量,纳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de]指标体系加以监管。 (二)加强对票据业务合规性监管,规范票据市场秩序。 加大宣传和指导检查力度,强化对不规范办理票据业务[de]查处力度,对无法证实交易真实性[de]票据,严禁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和再贴现,加强对票据承兑行和贴现行票据真实性情况[de]现场检查,建立对违规票据行为[de]定期通报制度和处罚制度,切实维护商业票据[de]信誉和流通秩序,防范票据风险。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de]监管。 银行经办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是银行票据诈骗屡屡得逞[de]根本原因。应重点加强商业银行相关内控制度及人员[de]监管,对没有认真执行账户管理规定,无原则地放宽开户条件,为企业随意开户,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不按规定审核票据,不坚持复核制度;发案后遮遮掩掩,只顾追回损失,不及时报案等违规操作要严肃查处。 (四)摆脱“堵漏”型[de]风险监管模式,将监管重点放在创造有序、公平[de]竞争环境上。 鼓励有关商业银行建立区域性票据中心,提供票据市场交易、风险等各类信息服务,以确定合理[de]交易价格,解决票据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de]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时,要对票据市场[de]风险状况进行预报,及时通告有关[de]票据诈骗案件、高风险票据企业名单、交易票据风险防范经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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