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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前,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de]问题》一文。根据当时国内外形势[de]新变化,他深刻地分析了我国社会矛盾[de]新特点,强调必须区别两类不同性质[de]矛盾,尤其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de]矛盾。半个世纪过去了,当年毛泽东提出[de]一系列论断,至今仍有现实指导意义。 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de]关键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正在向纵深发展。在新时期,社会矛盾没有也不可能消亡,而是呈现出更加复杂、更加多样[de]态势。清醒认识、正确处理不同性质[de]矛盾,对于经济[de]持续发展、社会[de]安定祥和,对于实现党中央提出[de]构建和谐社会[de]战略任务,至关重要。目前,我国仍存在两类不同性质[de]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不占主导地位,但因其具有对抗性和对社会[de]破坏性,直接影响到社会[de]稳定和谐,对这类矛盾不能掉以轻心。人民内部矛盾占主导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大量地、普遍地存在,并且将长期存在下去。由于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内部[de]利益矛盾凸显出来,成了人民内部矛盾[de]主要表现形式。在当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首先就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de]利益矛盾。 人民内部[de]利益矛盾表现在许多方面,最突出[de]是收入分配上[de]差距过大。我国现行[de]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形式并存[de]分配方式,在这种格局下,社会成员[de]收入分配就会出现差别。如企业中[de]劳动者、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非公有制企业[de]企业主以及其他人员,由于分工和在生产中[de]地位作用不同,也由于除按劳分配外,还存在按生产要素(包括资金)分配[de]方式,加上市场经济中[de]竞争和其他因素,他们在收入分配方面[de]差距就较大,这种情况是以前所没有[de]。改革开放前,我国[de]所有制比较单一,除少数个体经济外,都是公有制(国有和集体所有),分配方面基本上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社会不同成员[de]收入分配基本拉平,人民内部[de]利益矛盾并不突出。但这种表面上平等掩盖下[de]事实上[de]不平等,束缚了生产者[de]积极性,妨碍了劳动生产率[de]提高,最终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生活改善都极为不利。因此,我国目前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比较突出,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我国改革开放所必须付出[de]代价,解决这类矛盾,只能通过持续发展经济,继续深化改革,而决不能回到改革开放以前[de]老路上去。 缓和、化解人民内部[de]利益矛盾,首先是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经济发展了,实力提高了,许多利益上[de]矛盾就比较容易解决。比如,在经济发展、实力增强[de]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增加投入,加大对收入过低人群[de]扶持力度;就可以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别;就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就可以加大对西部[de]开发力度,进一步消除西部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之间[de]发展不平衡,以及由此产生[de]不同地区群众在收入、财产分配上[de]不公平等等。 缓和、化解人民内部[de]利益矛盾,其次是要调节好社会不同群体之间[de]利益关系。调节利益关系,是当前解决人民内部利益矛盾[de]根本途径和主要手段。调节利益关系[de]出发点是以人为本,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带来[de]成果;其归结点则是逐步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这种调节并非像有人所说[de]是压制一部分人,抬高另一部分人,而是通过经济、法律、政策、行政等多种手段,初步理顺不同社会群体在收入、财产拥有等方面[de]关系,使这种关系保持在一个相对公平、相对合理[de]范围内,防止因分配结构失衡而使利益矛盾激化,导致社会[de]不稳定。 调整利益关系,要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de]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de]一部分在城镇,而大多数在农村,尤其是边远农村。农民中虽有较富裕者,但为数不多。农民[de]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之所以较差,是因为:(1)相对于工业和部分服务业,农业技术含量、劳动生产率和经济附加值都较低,因而收入也普遍较低;(2)由于城乡二元结构[de]存在,城市居民能享受到[de]福利待遇覆盖不到农民,这就使得农民不但在初次分配上低于其他社会利益群体,而且在二次分配上又拉大了这种距离;(3)在相当长[de]时期内,农民[de]税收和税外负担较重,勉力承担后,加重了他们[de]贫困和半贫困状况;(4)由于城市[de]膨胀,农民土地被征用[de]情况相当普遍,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de]土地,而征地[de]补偿又极不合理,城市化带动[de]土地增值大部分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拿走,农民并没有得到实际好处。以上原因导致农民[de]收入不但低于那些大老板、大腕明星、大企业高管、其他高收入者,而且也低于从事其他行业[de]劳动者。改善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特别是改善农民[de]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是调节人民内部利益关系[de]重点。农民占我国人口[de]大多数,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民富则国家富,农业经济发展则国民经济发展。 党中央多年来对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一直给予了特殊关怀,制定了多项政策,如扶贫开发、转移支付、加强社会救济、支持慈善事业、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最低生活标准等。对于农民[de]增收减支,中央更是想方设法,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十五”期间,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de]资金就达到11300亿元,5年年均递增17%,是改革开放以来支农投入最多、增长最快[de]时期。中央决定“十一五”财政工作[de]重点之一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广大农民[de]基本生活和医疗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这些政策措施,将惠及几亿农民及其子孙后代,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构建和谐农村乃至整个和谐社会,都将发生重大而深远[de]影响。 胡锦涛同志在阐述和谐社会[de]内涵时讲到,我们所要建设[de]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见,和谐社会是一个经济良性运行、社会有序发展、人际和谐相处、人民安居乐业[de]社会。这样[de]社会正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由衷向往和急切期盼[de]。但是,和谐社会并不是无矛盾[de]社会,构建和谐社会[de]过程更不是无矛盾[de]过程。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毛泽东说一万年以后也会有矛盾。世界再变也不会使矛盾消失,改变[de]只是矛盾[de]性质和表现形式。明确这一点很重要,这也正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de]问题》一文[de]精髓所在。当年,毛泽东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发表此文,目的正是为了告诫全党:社会主义制度[de]建立,不等于社会矛盾[de]消失,在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变得更复杂,更需要我们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现在当我们重新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de]问题》时,深感该文[de]一系列论断仍有强大[de]生命力,毛泽东提出[de]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de]任务,至今仍需要我们付出很大[de]努力去实现,并且由于旧矛盾消失了新矛盾又会再产生,这将是一个绵延不断、永无穷尽[de]过程。可以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de]矛盾,在今后一个相当长[de]时期内始终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所必须面对[de]主要课题。对此,我们应有清醒[de]认识和足够[de]思想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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